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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舍安全相关事宜上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14:49:24   作者:   点击量:72
                    


各相关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高校校园安全稳定的一系列要求,以及学校《2018-2019学年校园安全稳定月度工作重点》和《校舍安全检查与管理办法》文件的精神,为了维护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安全,真正做到校舍安全日常和定期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便学校校舍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现作如下要求:

一、上报学校楼宇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和联系人信息。根据《校舍安全检查与管理办法》文件的附件“楼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览表”(见附表1),确定本单位的责任人和联系人,并于4月4日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王  倩

联系电话:669955、1536(座机)

二、要求楼宇责任单位原则上于每月24日前上报“校舍安全隐患月报表”(见附件2),纸质表格经楼宇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上报公共事务管理处,电子稿发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张治强

联系电话:565490、2188(座机)

邮箱地址:02673@zjhu.edu.cn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如楼宇责任单位当月无新增校舍安全隐患,月报表可不报。

2、如存在紧急、突发的校舍安全隐患情况发生,可随时电话联系公共事务管理处,纸质材料可后补。

附件1.学校楼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览表.docx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校舍安全隐患月报表.docx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