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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14:51:23   作者:   点击量:85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管理需求与固定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原则

执行标准,从严控制,勤俭节约,程序规范。

二、报废条件

1.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各类资产的规定使用年限详见附件1),技术性能落后,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

2.老化严重,已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3.按规定,属于必须淘汰或不准再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报废程序

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共事务管理处初审。经学校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小组鉴定,送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知使用部门上交报废实物,上报湖州市财政局核验及批复后,由公共事务管理处办理实物明细账注销手续,书面通知学校计划财务处平行办理实物资金总账的注销手续。

四、操作流程

1.申报部门根据学校通知,拟定固定资产报废清单,并对列入报废清单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实核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学校报废条件和账实相符条件。

2.申报部门资产管理员登录学校“资产管理平台”进入相关模块进行申请,并输出一式三联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申报部门签字盖章后提交公共事务管理处。

3.公共事务管理处汇总后组织校内专家进行报废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意见需经专家组成员和申报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4.学校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拟报废固定资产事项,审议通过的拟报废固定资产事项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5.公共事务管理处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意见,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6.公共事务管理处根据学校意见和湖州市财政局批复意见,办理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手续。申报部门完成“资产管理平台”审核确认工作,并配合公共事务管理处做好报废固定资产的清点、收集、交接等工作。

7.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工作完成后,公共事务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完成固定资产账目核销工作。

五、时间安排

1.4月30日5月10日: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自行清查,做到账物相符,梳理报废固定资产的名称、使用年限、数量及价值等设备信息。

2.5月15日之前:汇总书面提交《湖州师范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湖州师范学院家具报废申请单》(表格详见附件2、附件3),同时请将报废申请单电子表格(在打印界面直接导出)发至邮箱:ahli@zjhu.edu.cn

3.5月20日—6月20日:组织鉴定小组鉴定送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4.6月24日—7月5日:使用部门上交报废实物。

5.9月1日—9月15日:上报湖州市财政局核验及批复。

6.10月1日—10月15日:办理实物明细账、实物资金总账的注销手续。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操作;

2.认真把好报废关,确保资产报废申请信息和实物对应完整;同时将申请报废的资产集中摆放,以备鉴定及核验。

七、其他说明:低值品(非固定资产)报废,与固定资产报废操作方式一致。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321142(办公室);联系地点:东校区明达楼205室

E-mail: ahli@zjhu.edu.cn

附件:1、《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2、《湖州师范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

3、《湖州师范学院家具报废申请单》

 

 

 

湖州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