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省委巡视整改成果,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9〕54 号)和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国有资产二级管理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抽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抽查单位
1.二级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直属单位及职能部门:图书馆、教务处、学生处。
二、抽查时间表
序号 | 时间段 | 抽查单位 |
1 | 9月26日-30日 | 理学院、教务处 |
2 | 10月8日-14日 | 外国语学院、学生处、图书馆 |
3 | 10月15-19日 | 教师教育学院 |
具体时间以联系为准。
三、抽查范围
抽查单位名下的所有国有资产,具体以《湖州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二级管理责任书》所签清单为准,抽查资产截止入账时间为2022 年2月28日。
四、抽查内容
单位国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理的规范性执行情况;账实相符情况;国资领用人的信息准确性;闲置资产及报废处置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
五、抽查工作组成员单位
纪检监察室、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公共事务管理处。
六、抽查程序
1.听取被抽查单位的国有资产二级管理工作的汇报,国资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及管理规范。
2.国资抽查小组根据国有资产二级管理清单账目,随机抽取账面近十年内国资实物10台件,现场核对实物;并实地抽取实物10台件查看在账情况。
3.现场查看账面原值在3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操作规范。
4.实地查看学院、部门领导干部(学校中层干部)行政用房情况。
5.抽查结束后,就在抽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工作组现场反馈沟通并经抽查单位确认后出具整改建议书。
6.10月31日前,抽查单位反馈整改情况。
联络员:朱晨辉,联系电话:13819220775;
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