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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学校创建冲刺阶段工作通告(3)
发布时间:2022-10-31 8:21:27   作者:   点击量:90


关于学习普及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应知应会内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自2021年11月启动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近一年来,各项创建工作在相关牵头部门的努力和建设下,进入最后的冲刺迎检阶段。11月中上旬,省厅专家组将进校开展现场评价验收工作,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实地检查走访、发放师生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校创建工作进行评审。在冲刺阶段和迎检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开展绿色学校创建相关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普及,组织开展节能环保、垃圾分类、文明修身等系列实践活动,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特通知如下:

       一、绿色理念传播践行勤俭节约行动。根据学校《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湖师院发〔2021 〕74 号)要求,引导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将绿色生态理念融入到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参照《节约型校园建设实施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22〕15 号)组织开展用电、用水、用气(汽)、粮食、出行、办公用品、会务、差旅、用房、仪器设备等方面的节约行动,倡导“光盘行动”,注重每一个节约环节,堵住每一个浪费漏洞,认真实施、循序渐进、长期坚持。

       二、落实垃圾精准分类。根据《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湖师院党办发〔2019〕18 号)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法,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投放工作,垃圾分类器具、标识配置到位,师生垃圾分类知识完备,不随意抛弃、倾倒和堆放垃圾。人人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三、开展绿色学校创建知识学习普及。各单位要组织师生进行一次绿色学校创建知识主题学习活动,深刻领会绿色学校创建的重要意义,充分掌握绿色学校创建知识,做到应知应会。

       四、组织开展迎评专项行动。迎评前,各单位要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所属区域开展一次节能节约标识、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无烟校园等事项综合专项检查,组织师生志愿者参与监督、劝导工作,确保环境优美整洁、师生行为节约规范。

 

附:高校绿色学校创建知识须知

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高校绿色学校创建知识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