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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单位公用房数据核对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 16:44:13   作者:   点击量:40

各部门、学院:

为加快推进省纪委、省监委要求的高校国有房产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进一步理清学校公用房使用现状、规范国有房产管理,经研究,要求在去年搭建的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基础上,定期开展二级单位公用房数据核对更新、办公用房现状排摸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核对更新房产数据。本次核对更新的房产数据以2021年上半年核查的数据为基础,各单位要摸清家底,重点核对房间的使用功能、使用人、结构变更等信息。公共事务管理处点对点将《公用房基础信息排摸表》发给二级单位综合办,并按表格字段要求更新房产数据。

2.清查整改违规用房。各单位要对自己辖区范围内的公用房进行清查,重点清查是否存在各类用房违规行为,如:超规定面积标准配备用房、未经批准私自改建和变更用房用途、擅自外借公用房等以及其他违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开展监督核查。校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将对各二级单位房产使用情况进行现场复核,摸清公用房现状、确保数据准确,并督促各类违规现象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情况报校纪检部门。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学校房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合理规范使用,严禁随意改建、占有和变更用途,涉及到用房变更用途的,须报用房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请各单位于3月3日前将《公用房基础信息排摸表》、《公用房清查问题汇总表》交至公共事务管理处。纸质稿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交至明达楼203室,电子稿同步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

分管负责人:鲁中华,联系电话:2322576;联系人:程林,联系电话:2321536。

附件:公用房清查问题汇总表

 

校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3年2月22日

附件:公用房清查问题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