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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公共事务管理处、采购中心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国资、房产、公共事务管理和采购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目前部门内人员共有8人,中层干部3人,科级干部1人,工作人员4人。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的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和统筹分配。做好固定资产入账、调账审核及资产报废工作,确保账实相符与账账相符。

       二、负责学校各类房屋的统筹规划、合理分配、调整、考核和安全检查等。

       三、代表学校履行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学校货物类、服务类、修缮工程类等项目的验收管理。

       五、负责管理和监督进入校园的社会公共服务活动事项和施工项目。

       六、负责绿色生态校园、节约型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工作。

       七、负责学校爱卫会组织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