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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7 10:29:04   作者:   点击量:10

为了进一步深化省委巡视整改成果,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9〕54 号)和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整改专项工作的通》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国有资产二级管理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抽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抽查单位

1.二级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直属单位及职能部门:图书馆、教务处、学生处。

二、抽查时间表

序号

时间段

抽查单位

1

926-30

理学院、教务处

2

108-14

外国语学院、学生处、图书馆

3

1015-19

教师教育学院

具体时间以联系为准。

三、抽查范围

抽查单位名下的所有国有资产,具体以《湖州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二级管理责任书》所签清单为准,抽查资产截止入账时间为2022 228日。

四、抽查内容

单位国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理的规范性执行情况;账实相符情况;国资领用人的信息准确性闲置资产及报废处置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

五、抽查工作组成员单位

    纪检监察室、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公共事务管理处。

六、抽查程序

1.听取被抽查单位的国有资产二级管理工作的汇报,国资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及管理规范。

2.国资抽查小组根据国有资产二级管理清单账目,随机抽取账面近十年内国资实物10台件,现场核对实物;并实地抽取实物10台件查看在账情况。

3.现场查看账面原值在3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操作规范。

4.实地查看学院、部门领导干部(学校中层干部)行政用房情况。

5.抽查结束后,就在抽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工作组现场反馈沟通并经抽查单位确认后出具整改建议书。

6.1031日前,抽查单位反馈整改情况。

联络员朱晨辉联系电话:13819220775;

 

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共事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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