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进入校园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维护校园各类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秩序,推进校园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健康发展,积极发挥校园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保障功能。1月11日,公共事务管理处召集进入校园的银行、通讯运营商代表召开社会公共服务商会议。
会上,公共事务管理处负责人就学校近期出台的《关于进入校园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共服务商代表进行了宣讲和解读,要求进入校园的银行、通讯运营商在校园内开展的各类公共服务业务,包括项目新建、维修改造、用地、用房、动土、检测、撤出、活动、宣传等,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提交申请,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审批表》,经相关职能部门论证、公共事务管理处核准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共事务管理处将牵头负责对社会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商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在学校继续服务的参考依据。
与会的银行、通讯运营商代表在听取了政策解读后,纷纷表示将会严格遵守我校的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规范做好各类社会公共服务项目。
通讯员: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