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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16:04:35   作者:   点击量:10

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严格按照校巡视整改工作部署,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9〕54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整改专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清查范围基准日

(一)清查范围

1.产权归属学校各类家具设备类固定资产及软件类无形资产

2.产权划转至湖州学院,实际由我校使用与管理,湖州学院委托给我校进行实物管理原求真学院的各类家具设备类固定资产及软件类无形资产

(二)清查基准日

2022228

、工作进度和内容

(一)第一阶段:二级单位自查

2022年3月—4月底,各二级单位开展自查,通过组建专项工作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平台”中归属本单位名下的数据信息为基础,进行实物清查。重点自查内容:

1.是否存在账实不符情况:核对资产账目是否存在与实物资产不一致的情况;

2.是否存在资产领用人信息错误的情况:核对领用人信息,对发生岗位变动、退休、离职等人员名下资产是否及时调整

3.是否存在资产闲置情况:排查是否存在尚具有使用价值且闲置不用的资产情况;

4.是否存在违规处置资产的情况:排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出租出借及因违规使用导致资产损坏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5.产权在学校账目在“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可查而实际已由湖州学院使用的资产。

6.需要报送说明的其他问题。

(二)第二阶段:国资管理责任书签订

202232831日,按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计划,完成学校与各二级单位《国有资产二级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第三阶段:学校抽查

20225—12月,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成立国资抽查工作组,进行实物抽查和问题整改情况督查。

、工作要求

(一)本次国有资产清查整改专项工作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由下设办公室协调汇总全校资产清查情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资清查工作,落实清查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核对账下资产和实物资产,做好情况梳理和问题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二)涉及与湖州学院核对资产使用情况时,要主动对接,确认资产实物当前状态,将双方核对清楚的资产清单统一交至公管处汇总;后续由公管处代表学校与湖州学院签订委托管理书。

(三)331日前,提交已签定完成的《国有资产二级管理责任书》3月25日以后到公管处领取);410日前,提交《湖州学院实际使用的湖州师范学院资产清单》4月30日前,提交国有资产清查问题报告,有问题报问题,没有问题可不报,默认为正常。纸质稿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交至明达楼205室,电子稿发电子邮箱djx@zjhu.edu.cn。

分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2321119

  人:建新联系电话:2321093。

  

附件:湖州学院实际使用的湖州师范学院资产清单.xls

                                                                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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