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校舍安全检查与管理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开展学期末校园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校舍墙体有无下沉或垂直断裂现象,钢结构件有无锈蚀、变形等情况;校舍内外墙体和天花板等有无空鼓、脱落等危险;校舍的门、窗、屋面、屋架有无异常情况,消防通道、疏散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门、顺位器以及闭门器是否正常,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安全隐患;学校水(包括消防用水)、电、气 (汽)、电梯等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各类建筑内是否存在违规用电;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消防、防雷、防盗、体育器材等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其它情况的检查。
二、检查时间
6月20日-6月28日。
三、检查方式
1.单位自查。各单位要落实校舍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完成责任区的校舍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排查安全隐患;
2.学校抽查。学校校舍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小组将对各部门、学院的校舍安全隐患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校舍安全问题排查是否遗漏、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工作效果是否明显等。
四、工作要求
1.做好台账资料。请各单位结合校舍责任区和工作职责,加强自查工作,并做好相应台账资料;
2.分类上报情况。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3.请各单位在6月24日前完成自查和上报工作,并上交《湖州师范学院校舍安全隐患报表》(附件1),纸质材料请交至明达楼203室,电子稿请发02789@zjhu.edu.cn。
联系人:程林,联系电话:2321536。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校舍安全隐患报表》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