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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公共事务管理处、采购中心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国资、房产、公共事务管理和采购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目前部门内人员共有11人,中层干部3人,科级干部3人,工作人员5人。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代表学校对国有资产实施宏观管理,负责产权登记、界定、清查、评估等;审核并办理国有资产的入账、调拨、处置等手续

二、负责学校各类房屋的统筹规划、合理分配、调整、考核和安全检查等。

三、负责经营性资产使用评估与监管考核工作,履行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四、负责执行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做好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等采购项目的过程管理(招标文件的编制、组织采购、处理质疑、合同拟定、资料归档等)。

五、统筹协调采购项目的正式验收工作。

六、负责对业务归口部门提出的进校公共服务建设项目拟使用学校国有资产情况进行审核。 

七、统筹绿色学校、低碳学校创建工作。

八、统筹协调学校爱卫会相关工作,履行爱卫办职责。

九、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