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继续推进校舍安全日常和定期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就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校舍安全隐患月报制。各责任单位对照《校舍安全检查与管理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19〕7号文件,对管辖楼宇开展定期安全检查,重点对房屋墙体下沉或断裂、钢结构件锈蚀变形、校舍内外墙体和天花板空鼓脱落、门窗破损、水电与消防设施安全等情况开展定期自查,做到一月一报,每月24日前上报《校舍安全隐患月报表》。若当月无新增隐患,实行工作群内零报告。
二、开展期末校舍安全自查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在本学期末开展1次自查工作。如遇紧急、突发的校舍安全问题,可立即联系后勤物业进行抢修,材料可后补。
三、更新楼宇责任人和联系人信息。因学校机构调整及人事变动,各责任单位根据《楼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览表》,重新确定本单位的责任人和联系人。
四、报送要求。《楼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览表》(附件1)和期末《校舍安全隐患月报表》(附件2)请于1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公共事务管理处,联系人:张治强;联系电话:565490/2188;邮箱地址:02673@zjhu.edu.cn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