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节约办学成本,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常态化开展“公物仓” 扩容增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全校各单位存量资产,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等仍具使用价值的资产全部纳入校“公物仓”平台管理,建立健全闲置资产共享共用、调剂使用机制,实现资产资源优化配置,切实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降低办学运行成本。
二、工作开展时间
本项工作为全年常态化开展,各单位需按要求定期推进资产梳理、入仓等相关工作。
三、征集范围
本次纳入校“公物仓”的资产为各单位权属下、仍具备正常使用价值的各类资产,具体包括:
1.长期闲置资产:在本单位闲置超过6个月(含6个月),功能完好,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如仪器设备、家具、办公设备等)。
2.低效运转资产:使用频率极低、配置超标、或因技术更新被替换但仍可正常使用的资产。
3.人员变动腾退资产:因教职工退休、离职、岗位调动等原因形成的闲置或超出岗位配置标准的资产。
4.活动/会议临时资产:为各类大型活动、会议专门配置,活动 / 会议结束后无后续使用计划的资产。
四、激励措施
1.不计入存量基数。纳入校“公物仓”管理并实现调剂的资产将不再纳入各单位存量资产基数,不影响其后续资产的正常配置需求。
2.纳入绩效考核。资产盘活工作成效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对于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参与共享成效显著的单位,将在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中予以适当加分。
五、工作流程
1.梳理清单:各单位定期盘点梳理本单位存量资产,确定可纳入校“公物仓”管理资产清单。
2.资产入仓:各单位应将确定纳入“公物仓”的资产,统一上传至校资产管理系统的“调剂公物仓”模块。
3.资产申领:有资产需求的单位可通过资产管理系统,从“公物仓”中自主申领所需资产。
4.完成调剂:双方单位确认后,即可通过系统完成后续的资产调剂与划转手续。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公物仓” 扩容增效工作,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资产梳理、入仓、调剂等相关工作,确保存量资产应梳尽梳、应入尽入,真正实现国有资产的循环利用与优化配置。
附件:调剂公物仓操作指南
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