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筑牢校舍安全防线,切实防范化解各类校舍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稳定,现就校舍安全排查、隐患整治及防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限
请各部门、各学院于4月29日前完成责任区域内校舍的全面安全排查工作,确保排查无死角、无盲区(校舍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划分见附件2)。
二、检查重点
(1)主体结构与承重情况:重点排查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内是否放置超过楼面荷载的物品;
(2)地基基础状况:检查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是否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异常情况,对发现的疑似问题及时记录、核实;
(3)房屋使用合规性:认真核对校舍实际使用情况,严查擅自改变校舍设计使用功能、违规改变用途等行为,确保校舍使用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4)其他安全事项:结合实际排查校舍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须充分认识校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常态化检查和阶段性排查相结合,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2.台账建立与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校舍安全管理台帐,明确隐患具体情况、整改责任人员、整改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实行隐患销号管理。
3.问题处理: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须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其他
校舍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单位于4月29日前将《湖州师范大学校舍安全隐患报表》(附件1)签字盖章版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联系人:丁晨,联系电话:2322721。
附件1:湖州师范大学校舍安全隐患报表
附件2湖州师范大学校舍安全管理责任一览表
校舍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小组
2026年4月27日